組合式空調機組
組合式空調機組由各種功能的模塊(稱為功能段)組合而成,用戶可以根據(jù)自己的需要選擇不同的功能段進行組合。實際工程中,應根據(jù)工程的需要增減各種功能段。
組合式空調機組應滿足下列技術要求:
(1)機組使用的冷、熱水均應經軟化處理。
(2)新風機組在進氣溫度低于0℃的條件下運行時,應有防止盤管凍裂的措施。
(3)機組的風機出口應有柔性短管,風機應設隔振裝置。
(4)機組應設排水口,排水管設水封,運行中排水應暢通,無溢流和滲漏。
(5)為加強機組防腐性能,箱體材料宜采用鍍鋅鋼板或玻璃鋼,對于采用黑色金屬制作的構件表面應做防腐處理,玻璃鋼箱體應采用氧指數(shù)不小于30的難燃樹脂制作。
(6)機組內氣流應均勻流經過濾器、換熱器(或噴水室)和消聲器,以充分發(fā)揮這些裝置的作用。橫斷面上的風速均勻度應大于80%。
(7)在機組內靜壓保持700Pa時,機組漏風率不應大于3%。
(8)機組內宜設置必要的溫度監(jiān)測點(包括新風、混合風、機器露點、送風等);過濾器宜設置壓差監(jiān)測裝置;各功能段根據(jù)需要設檢查門和檢查孔,檢查門應嚴密,內外均可靈活開啟,并能鎖緊。